建房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房承诺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房承诺书 1xx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2本人,补即乡村村民组,本人申请于建设房屋一栋,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结构房屋,层高,层数。
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验收后,一个月内拆除原破旧房,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或复耕;不占道或公共场所设施堆放建筑材料,建房垃圾十天内清理完毕,保持清洁。
二、保证按照乡国归站的要求施工,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不占用基木农田及林地。
三、保证施工安全,楼梯不设在外面。
四、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在乡国归站进行现场放线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发放准建牌后再施工,施工期间随时挂好准建牌,施工之后于20xx年9月30日之前完工(包括三改)并入住。
六、本人愿意作出履行规划、控制红线和标高,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罚。
七、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建房户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建房承诺书 3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 (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建房承诺书 4本人郑重承诺:
①所报材料真实,属“一户一宅”;
②保证按镇(街)放线位置,严格按图施工;
③保证施工安全;
④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 (捺印)
身份证号码 (注:承诺人必须为建房申请人)
合作社(自然村)盖章
村委会盖章
镇农村建房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建房承诺书 5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
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
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 ……此处隐藏1268个字……料堆放不影响交通和他人日常生活,新房建好后对房前屋后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十日内清理完毕;
7、对于不按批准的面积、层数及户型施工的,按违章建筑处理,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建房户个人负责。
8、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xx元到村,作为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承诺人:(摁指印)xx
身份证号:xx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11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房承诺书 12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xx(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xx㎡,建筑面积xx㎡,建筑层数xx,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13本人将在 村 组,选址拟建一栋 层 平方米的房屋,本人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资兴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选用《资兴市农村住宅建设设计图集》第 户型并报批后,严格按照选定图纸的户型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做到“四个统一”xx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屋顶样式、统一外墙色彩xx。
三、在乡xx镇xx国土管理所进行现场放线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后再动工,动工后一年内完工。
四、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验收后,一个月内拆除原破旧房,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或复耕;对占道或公共场所设施堆放建筑材料的,十天内清理完毕,保持清洁。
五、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到村建房理事会,作为履行规划、控制红线和标高,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保证金不退,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村民、村建房理事会、镇政府各壹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14说 明
1.此表由专人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图示清晰,界址明确。由镇土管人员初步审核后,报镇。
2.每户只能享受一处不超标的建房用地,建房用地包括居住用房、附属用房建筑占地、庭院、家前屋后少量绿地等,其中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否则按超标用地处理。
3.此表五式二份,一份存县国土资源局,一份存镇(场)土管站,由镇(场)土管站按此审批意见转开用地通知,申请人凭用地通知领取《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申领《土地使用证》。
东民房 镇字 号
如东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审 批表
申请人:(章) 审核人: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建房承诺书 15**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